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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新疆全面放开经营性电力用户参与电力市场化交易 |
【xinjiang】2019-11-19发表: 新疆全面放开经营性电力用户参与电力市场化交易 为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经济工作会议精神,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全面放开经营性电力用户发用电计划的通知》(发改运行〔2019〕1105号)有关要求,结合新疆实际,新疆发改委日前印发《全面放开经 新疆全面放开经营性电力用户参与电力市场化交易陶瓷相关,本文关键词:全面新疆交易经营参与市场化电力市场电力用户新疆全面放开经营性电力用户参与电力市场化交易为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经济工作会议精神,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全面放开经营性电力用户发用电计划的通知》(发改运行〔2019〕1105号)有关要求,结合新疆实际,新疆发改委日前印发《全面放开经营性电力用户参与电力市场化交易的通知》。 《通知》明确,年用电量在500万千瓦时及以上(南疆地区为300万千瓦时及以上)且接入电压等级在10千伏及以上的经营性电力用户为大用户,可直接申请参与电力市场化交易;其他用户为中小用户,可通过售电公司代理后参与电力市场化交易。 (【xinjiang】更新:2019/11/19 4:50: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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